學生欺凌事件的干預幫扶
一、欺凌者
(一)法治教育。普及法律常識,認清欺凌行為性質(zhì)和法律后果;進行社會常識教育,引導建立正確的社會交往價值觀,培養(yǎng)健康人際交往習慣。
(二)心理輔導。培養(yǎng)同情心、同理心和情緒管理能力,增強自我反省、監(jiān)督、約束能力,教授人際交往溝通技巧。
(三)行為矯正。學校與家長或監(jiān)護人設立改進目標和舉措,定期溝通改進情況。必要時,邀請公安機關或法治副校長參與行為矯正。
(四)重建社會關系。幫助回歸班級生活,提供學習指導等幫助。
二、被欺凌者
(一)善意對待。不歧視、不質(zhì)疑、不責備,引導表達真實感受,幫助消解不安、自責、惱怒等不良情緒。
(二)營造溫馨氛圍。注重陪伴、鼓勵表揚、同輩幫扶,可交付一定事務性工作,幫助盡快回歸正常學習和集體生活。
(三)教育輔導。教授正確面對和處理欺凌的方法,提高自我保護的能力;開展心理輔導,紓解、疏導心理問題。
(四)接受恢復性課程。鼓勵學習相關課程,參與交流與分享的學習群組,通過學習交流排解負面感受。
(五)治療。發(fā)生心理或身體疾患時,聯(lián)系相關醫(yī)療機構進行治療。
三、圍觀者
(一)加強反欺凌教育。采用班級教學、學習群組等多種方式,借助案例分析、視頻觀看、角色扮演、參觀調(diào)查、頭腦風暴等多元手段,使學生了解到欺凌的嚴重危害,培養(yǎng)其對欺凌行為的正確認識和責任感,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,勇于對欺凌說“不”。
(二)教會應對方法。遇到欺凌行為時應當堅決制止并及時報告或報警,不圍觀、不起哄、不火上澆油。為被欺凌者提供力所能及的幫助,盡早脫離被欺凌的困境。
四、持續(xù)關注重點班級、學生
重點關注發(fā)生過學生欺凌事件的班級,班主任應當特別關注有欺凌史和被欺凌史的學生。學科教師在日常教學時也應當留意觀察有欺凌史和被欺凌史的學生,有異常情況及時向班主任反饋。
五、強化家校警聯(lián)動
主動建立家校警聯(lián)動和溝通機制,讓家長、公安民警參與到學生欺凌的防治工作。指導家長在家庭生活中關注學生的心理情況,給予學生關心和幫助。